【資料圖】
9月12日,海峽環保發布關于擬與關聯方簽訂光伏微電網能源管理合同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根據公告,海峽環保擬與控股股東福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州海峽水業有限公司簽署《福州市洋里污水處理廠光伏微電網能源管理項目合作合同》,合作期限為自項目運營起始日起三年,預計每年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700萬元(含稅),合作期限內預計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累計不超過2,100萬元(含稅)。
根據合同約定,海峽水業將在福州市洋里污水處理廠廠區內具備光伏設備及其配套儲能設備敷設條件的建、構筑物屋面、構筑物上部空間投資建設“光伏微電網能源管理項目”,項目建成后,海峽環保可以按合同約定的協議電價向關聯方海峽水業購買“光伏微電網能源管理項目”產生的電能。
本次關聯交易采用“市場定價法”,參考福建省內已實施的同類分布式光伏項目電費結算標準,以公司與國網當月結算電價為依據,經雙方協商確定按該價格的九折計算電費。
關鍵詞:
海峽環保
能源管理
屋頂光伏